经学生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,党支部考察讨论,党总支审核,拟确定刘佳榕等99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予以公示,希望广大师生给予监督并提出意见。
欢迎广大师生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,自公示之日起,向组织反映和举报以上同志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或到受理举报地点当面举报,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,串联诬告。在公示过程中,对于群众意见较大、经调查属实的同志,党总支将及时给予认真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
受理举报地点:学院学工办公室
举报电话:18597840791(贺老师)
15575959146(欧老师) QQ:3092636539(刘老师)
中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委员会学院党总支
二○二三年三月十四日